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监管部门,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所属执法机构执法能力建设进行统筹规划设计。明确监管监察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推动执法能力向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发展。
《规划》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为关键,以强化事故风险预警为重点,以增强应急救援指挥实效为保障,以健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为手段,以提升宣传教育培训水平为载体,覆盖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城市安全等领域,建设重点从“十二五”期间注重打基础和完善工作条件向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规划》共确定5项主要任务、7项重大工程,目标是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备,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投入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执法效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显著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运行效率和政府监管监察效率逐步提高,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安全监管监察新格局初步形成,为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为落实《规划》精神,省局已启动实施2017年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和2017年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工程(河南)项目。
(科技装备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