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
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申办流程
(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矿长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向局政务受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二)局政务受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要件审查,然后转交局煤监办进行审核。
(三)局煤监办对局政务受理中心转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经集体审核合格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局网站上公告,并按规定颁发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煤矿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安全资格证申报材料
1.《培训报到通知书》
2.《资格证审批表》
3.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及彩色复印件
5.任命文件
注:第1项和第2项材料由主管单位出具盖章。河南煤化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郑煤集团、义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神火集团、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地煤集团等8家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由集团公司负责出具;地方保留煤矿企业参加培训人员由所属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煤矿监管部门负责出具。
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的,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二)煤矿正职矿长任职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申报材料
1.《培训报到通知书》
2.《资格证审批表》
3.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及彩色复印件
5.任命文件
6.煤炭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
注:矿井因基建、技改或长期停产等其他原因没有第6和7项规定材料的,可由主管单位出具证明,说明矿井生产(核定)能力和瓦斯等级。
第1项和第2项材料由主管单位出具盖章。河南煤化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郑煤集团、义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神火集团、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地煤集团等8家单位所属煤矿培训人员由集团公司负责出具;地方保留煤矿企业培训人员由所属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煤矿监管部门负责出具。
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的,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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