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主要使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等10类共17种文书。现就这些文书的使用说明如下:
一、用途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供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三个阶段安全审查时分别使用。
(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供负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查部门)在实施安全审查时使用。其中,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受理通知书分为受理和不予受理等两种形式;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的内容分为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三项安全审查以及通过与不予通过等两种形式。
(三)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供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使用。
(四)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供审查部门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备案时使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分为备案和不予备案两种。
(五)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供有委托权限的审查部门委托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审查工作时使用。
二、字母代号含义和填写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中英文字母代号含义和填写要求如下:
(一)A表示审查部门,填写审查部门的代字。如: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填写“京安监”。
(二)B表示年份,填写实施审查的年份。
(三)C表示序号,填写审查部门编制的序列号。
(四)D表示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
(五)E表示建设项目名称。
(六)F表示建设项目三个阶段安全审查事项,分别填写“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七)G、H、I、J、K表示该文件的抄送单位,分别填写为该建设项目工商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行政机关、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单位的全称。
(八)L表示接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工作的单位,填写该单位的全称。
(九)M表示审查部门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N表示审查部门所隶属的本级人民政府。
(十一)O表示审查部门所在地人民法院。
另外,审查部门在拟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时,如果该文书是单页,则不编制页码;如果该文书是两页以上,则重新编制该文书的自然页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应填写一式三份,分别由审查部门存档、审查部门承办处室留存及交申请单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应填写一式三份,分别由委托部门存档、委托部门承办处室留存及交被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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