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省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安全监管系统分管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总结完善,逐步推广的原则,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分管行业(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实行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
省安全监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推进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事故调查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以及行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印刷等工作;省局监管有关业务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分管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推进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本地区分管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的推进工作。
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工作的方法步骤是:1.广泛宣传动员;2.选定试点企业;3.分级开展培训;4.试点企业施行;5.评估验收;6.全面推广。
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下半年将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分管行业实行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工作。
(事故调查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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