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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组明察暗访云南省昆明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人:李清诚  来源:河南省安全监管局   时间:2017-04-18 16:25:06  浏览 人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云南省昆明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举一反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严格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精神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52号)要求,再次对照检查,针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上下衔接,有效推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抓有限空间确认工作重点,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加强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9号令和相关文件要求的宣贯培训力度,要把近期举办的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班的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支持推动企业积极开展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提升全员安全能力,督促有关企业真正将主体责任担负起来,落实到位。

三、统筹兼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继续作为2017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统筹兼顾,将专项治理工作融入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日常工作中,不断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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