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全监管局分别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开封京港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漯河市安全监管局、漯河市召陵区政府,开封市安全监管局、开封市顺河区政府有关领导分别参加了约谈。
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钛白粉生产的民营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公司对自身危险特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严。2017年7月26日,该公司停产检修期间,因更换阀门操作不当造成有毒气体泄漏。据统计,该公司自2016年3月以来,共发生了10次有毒气体泄漏事故事件。
开封金港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2017年8月30日,该公司在甲苯蒸馏过程中,未及时减压导致设备爆裂。
约谈过程中,企业主要负责人介绍了事故情况,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政策法规处有关同志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宣讲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孙兆贤强调,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要正视存在问题,切实解决现场管理、安全制度等方面问题;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措施管控,切实加强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
孙兆贤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和区县政府要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该企业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强化执法检查,并依法暂扣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监管三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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