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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函
】发布人:李清诚  来源:安全监管三处   时间:2017-07-13 17:15:27  浏览 人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于2017年7月份集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学习观看总局警示教育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深化教育活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环节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切实做好夏季事故易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各单位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汇总表(见附件)至省局三处邮箱hnajwhc@126.com     

  人:刘静         

  联系电话:0371-65919801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函 .doc              

 2017年710


 

主管单位: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豫ICP备10001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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