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委〔2017〕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我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到被督导地区督导检查1次。8月21日至9月1日,进行第一次督导检查。
二、督导分工
第一组:督导郑州市、许昌市、巩义市
组 长: 郝敬红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毛捍东 省安全监管局
秦孟杰 省安全监管局 13523566365(联络员)
汤世华 省邮政局
张圣华 省消防总队
王国昌 省电力公司
第二组:督导开封市、商丘市、兰考县、永城市
组 长: 张修栋 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成 员: 苏文威 省消防总队 18838260303(联络员)
王兆军 省交通厅
郭子桦 省文物局
张志涛 省电力公司
第三组:督导洛阳市、三门峡市
组 长: 刘清民 省民政厅副厅长
成 员: 李鹏程 省民政厅 13526673608(联络员)
马运超 省住建厅
王志辉 省消防总队
胡发显 省电力公司
第四组:督导新乡市、鹤壁市、长垣县
组 长: 郑文超 省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 房增科 省质监局 13370987201(联络员)
王 凯 省宗教局
王利行 省消防总队
卢 伟 省电力公司
第五组:督导安阳市、濮阳市、滑县
组 长: 孙 鹏 省文化厅副厅长
成 员: 杨 阳 省文化厅 15890093917(联络员)
张 杰 省安全监管局
李伟奇 省消防总队
王 剑 省电力公司
第六组:督导驻马店市、信阳市、固始县、新蔡县
组 长: 周 勇 省卫计委副巡视员
成 员: 冯松振 省卫计委 13027706666(联络员)
张宪周 省民航监管局
袁 渊 省教育厅
张自华 省消防总队
徐卫国 省电力公司
第七组:督导南阳市、平顶山市、汝州市、邓州市
组 长: 何松浩 省商务厅副厅长
成 员: 张中华 省商务厅 18837120117(联络员)
钱 锋 省旅游局
郭 明 省消防总队
马希俊 省电力公司
第八组:督导焦作市、济源市
组 长: 陶洪臻 省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 浦 渊 省工商局 13526683216(联络员)
张春华 省工信委
张协会 省消防总队
杜华伟 省电力公司
第九组:漯河市、周口市、鹿邑县
组 长: 沈 军 河南能源监管办副专员
成 员: 谢利杰 河南能源监管办 13014678345(联络员)
马世锋 省水利厅
张 刚 省消防总队
徐 东 省电力公司
三、督导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督导主要内容
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推进情况
2.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3.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4.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详细内容见附件1、2。
(二)工作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依照《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3.实地检查。每个省辖市随机抽查1个县(市)、2个行业系统主管部门、1个高层公共建筑、1个高层住宅小区和1个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每个直管县(市)随机抽查1个乡镇、2个行业系统主管部门,1个高层公共建筑、1个高层住宅小区和1个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
4.情况通报。2017年9月8日前,各督导检查组向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提交督导检查情况汇报;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梳理汇总后,向省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并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督导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务实深入,避免格式化汇报、程序性检查,使督导检查真正起到核实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作用。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定期向督导组汇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要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主动联系各督导组,做好日常协调联络工作;请于8月21日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报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及督导组。
(三)督导组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并做好跟踪落实;各地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督导组汇报;每次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向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提交书面汇报。
联系人:苏文威
联系方式:18838260303
传真号码:0371-66615340
电子邮箱:hnxffhb@163.com
附件: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检查表(政府、部门)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检查表(社会单位)
附件下载.doc
201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