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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清诚  来源:河南省安全监管局   时间:2017-02-14 09:49:46  浏览 人次

                           豫安委办〔20172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64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将首次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初步定于2017年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期间将查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档案、文件、资料,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为全力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考核事项明确到各有关部门。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考核要点,逐项梳理,认真准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档案、文件、资料备查和汇报准备等工作,并于2017年1月20前按照任务分工(见附件)将相关文件资料和联络员(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人:姜  

联系电话:65919759

附件:1.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部门任务分工.doc

 

      2.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xls

                    

                          2017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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