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委办〔2017〕2号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64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将首次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初步定于2017年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期间将查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档案、文件、资料,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为全力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考核事项明确到各有关部门。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考核要点,逐项梳理,认真准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档案、文件、资料备查和汇报准备等工作,并于2017年1月20前按照任务分工(见附件)将相关文件资料和联络员(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姜 凯
联系电话:65919759
附件:1.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部门任务分工.doc
2.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xls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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