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至16日,由国家安监总局一司副司长玉新年率队的第二督导组,对我省年终岁尾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
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随机抽查了南阳市、焦作市共8家非煤矿山企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向省市县安监局和被抽查企业反馈了情况。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省非煤矿山在遏制重特大事故部署安排、打非治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认为我省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并施行的正向激励考评制度、尾矿注销退出管理办法、属地安监部门开工报告备案制度、系列地方标准规范等经验作法值得进一步大范围推广。同时,督导组也指出了在风险辨识、监管执法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督导组要求,我省要以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正确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研判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现状及企业状况,深刻认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显现的新特点,深入查摆全省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
我局刘世俊巡视员和监管一处陪同督导。
(监管一处 单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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