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2017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按照《河南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服务指导年”工作目标,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制规范化、宣教常态化、服务网络化、监管精细化水平,着力提高安全法制转化率、安全常识普及率、安全活动参与率,着力提高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行政指导工作。一是强化精细监管。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认真梳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程序流程。结合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加强监管执法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规范的内容,通过执法计划、执法任务书、主办人、实施方案和闭环管理等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现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监管的提升。二是建立行政指导案例评选制度。收集优秀行政指导案例,适时将行政指导案例汇编成册,分析典型案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为全省安监系统推广优秀行政指导案例提供资料,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行政指导方式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修订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文书,使行政指导融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自觉纠正违法行为,防范执法矛盾纠纷。三是强化明责尽责。组织各级政府安委会与下级政府、部门与辖区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督促县乡基层政府和村镇社区、企业各级负责人明责、尽责、知厉害。结合编制权力责任清单,继续梳理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安全生产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加强对安全许可、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和过程控制,防止和避免安全生产管理缺位、错位、越位和懒政、怠政、不作为等问题。
(二)规范行政调解机制。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在认真依法搞好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应诉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市县局,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试点,明晰行政调解流程,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规范安监系统行政调解文书,探索网上受理、调解行政争议。将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生产经营者之间的轻微矛盾、误解及纠纷,采用协商、沟通等方式调解,促进社会稳定。
(三)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建设。积极总结推广洛阳、济源、濮阳等地互联网+安全经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微信、微博平台,升级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监管执法、企业违法信息库等软件,借助现代信息物联技术提高监管效率效能。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解决执法信息孤岛化、推进行政执法一体化,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管理,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安全动态和政务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信用河南提供信息数据。积极推进安全许可网上受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等数据库,积极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一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着重加强基层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教育,通过现场观摩、情景模拟、案例讨论等方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建立全省安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考核机制,根据各地日常工作业绩和年终考评结果,从中培育和推荐2017年度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通过立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努力形成争创先进、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持续加强对安阳市安全监管局、郑州管城区安全监管局、漯河源汇区安全监管局、项城市安全监管局、洛阳老城区安全监管局、汤阴县安全监管局6家省级已命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指导提升和经验推广,探索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星级管理制度,推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长效化。从每个省辖市选择1个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一并作为省局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省辖市安全监管局选择2至3个县(市、区)和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作为本级示范点。省局将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适时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经验交流会。指导示范点积极参与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宣传基层安全生产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典型事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是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主体,要高度重视,把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职责。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围绕“服务指导年”工作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中多发、易发的突出问题,明确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改进效果。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推广行政指导案例、执法调查研究、督导检查等措施,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将服务型监管执法理念和有关要求融入贯穿到安全生产监管各个方面、全部过程,在严格监管执法的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协调,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自我管理约束机制。坚持依法治安,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项制度流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将各类问题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地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并注重通过微博、微信和拍摄微视频、微电影等展示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果。
附件:1.2017年度全省安监系统服务型执法建设任务表2.2017年度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