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注销以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新乡神马正华化工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豫O)WH安许证字〔2015〕00046);
2. 嵩县盛鑫源化工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豫O)WH安许证字〔2016〕00069)。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30日
主管单位: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豫ICP备15021429号-1
网站邮箱:sxxddzx@126.com 网站电话:0371-65919777 投稿邮箱:hnajt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