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办〔2017〕22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43号)转发你们,请予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主管单位: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豫ICP备15021429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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