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委办〔2017〕7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转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组织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pdf
2017年12月20日
主管单位: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豫ICP备15021429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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